技術移轉案衍生成果
附件二 建國科技大學 112 學年度教師研究獎助申請表二
(技術移轉案衍生成果)
申請教師:紀捷聰 (簽名)
申請日期:113 年 4 月 22 日
衍 生 成 果 類 型 |
n (1) 產生技術報告(權重為1.0) □ (2) 參加國內外競賽或發明展獲獎(金牌獎權重為1.3、銀牌獎權重為1.2、銅牌獎權重為1.1) □ (3) 衍生師生創業(權重為1.5) □ (4) 技術移轉成果商品化(權重為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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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別 職 稱 |
姓 名 |
技術移轉案名稱 、計畫編號、執行期限 |
技術移轉案總金額 |
技術移轉案衍生成果完成或發表時間 |
技術移轉案建案經費是否已入帳 |
電機系/教授 |
紀捷聰 |
限時供水期間最佳水塔補充儲水策略研究和非侵入式無水自動斷電裝置開發 (ctu-most-111001) (111.06.01~112.05.31) |
47,711 (59639*80%=47711) |
113年4月22日 |
n是 □否 |
系所 初評資料 |
本評審係經 電機系 系所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次系所教評會初審: □通過 □未通過,建議獎金 47,71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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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評 二審資料 |
本評審係經 學院 學年度第 學期第 次院教評會二審: □通過 □未通過,建議獎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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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評 三審資料 |
本評審係經本校 學年度第 學期第 次校教評會三審: □通過 □未通過,結果為榮獲獎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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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技術移轉案以五年內(計畫開始執行日起至申請獎助當年度四月止)為限,衍生之成果則以前一年度五月至當年度四月發表之成果為原則。一案填寫一申請表且每案只能申請一次,限由主持人提出,不能重複申請學校其他相關獎助。 2.建案經費未入帳者(多年期計畫分期入帳)不可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之申請者需檢附技術移轉案合約書及相關資料(如技術報告、獲獎獎狀、創業證明、商品化證明等足以證明實質成果之資料),以利審查。 3.本申請表請依據本校教師實務研究獎助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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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 n本衍生成果未違反學術倫理及研究倫理 n本衍生成果未重複申請獎助 |